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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牘與秦漢郵驛制度研究(出版書)1-68章TXT免費下載 線上免費下載 高榮

時間:2024-08-24 00:35 /無限流 / 編輯:黃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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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牘與秦漢郵驛制度研究(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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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牘與秦漢郵驛制度研究(出版書)》線上閱讀

《簡牘與秦漢郵驛制度研究(出版書)》章節

關於郵書失期的檢舉、調查驗問,以下各簡可提供更為詳的材料;

簡26.卅井關守丞檄一封詣府十一月壬申言居延都田嗇夫丁宮祿福男子王歆等入關檄甲午入到府留遲 E.P.F22:133—134

簡27.卅井關守丞匡檄一封詣府十一月乙未言男子郭入關檄丁酉食時到府留遲 E.P.F22:138—139

簡28.甲渠鄣候以郵行回 府告居延甲渠鄣候卅井關守丞匡十一月壬辰檄言居延都田嗇夫丁宮祿福男子王歆等入關檄甲午入到府匡乙未復檄言

E.P.F22:151A

甲渠鄣候以郵行回 男子郭入關檄丁酉食時到府皆宮等到留遲記到各推闢界中定吏主當坐者名會月晦有 E.P.F22:151B

甲渠鄣候以郵行回 建武四年十一月戊戌起府 E.P.F22:151C

甲渠鄣候以郵行回 十一月辛丑甲渠守侯告尉謂不侵候憲等寫移檄到各推闢界中相付受狀會月廿六如府記律令 E.P.F22:151D

簡29.甲渠言卅井關守丞匡檄言都田嗇夫丁宮□等入關檄留遲謹推闢如牒E.P.F22:125

簡30.持行到府皆宮等到留遲記到各推闢界中相付言狀會月廿六謹案鄉嗇夫丁宮入關檄不過界中男子郭入關檄十一月十八乙未食坐五分木中燧張勳受卅井誠敖 E.P.F22:324

簡31.北燧岑晡時勳付城北燧助吏王明下晡八分付遠燧助吏□□皆中程留遲不在界中敢言之 E.P.F22:464

以上六簡出土於同一地點,所敘內容相近,文意基本連貫。據E.P.F22:140—143,簡30、31是堑候相連的。因此,這六簡可基本反映漢代對郵書失期等事行調查的一般情況。第26、27兩簡是卅井關守丞匡於建武四年十一月壬辰、乙未兩次致檄居延都尉府,反映居延都田嗇夫丁宮、祿福男子王歆等及男子郭入關檄留遲事,可視為收文者向上級反映郵書失期的例證。簡28(實為觚)A、B、C三面是居延都尉府據卅井關守丞匡兩次檄言,於十一月戊戌致記甲渠鄣候,責成其令下屬候在各自“界中”行調查,並將應負責任的有關區段吏名單于本月三十上報都尉府;D面為甲渠守候據居延都尉府指示責令不侵候憲等在其轄區行調查,並將各郵站間的受付時等詳情況於本月二十六以書面形式上報候官。此簡可視為逐級責問的例項。第2930、31三簡為甲渠鄣候向居延都尉府彙報調查情況的牒書。結果是自卅井誠敖北經木中、誠北到遠燧,“皆中程,留遲不在界中”。雖然第29與30二簡之間尚有缺漏,但並不影響對文意的理解。由此,我們認為漢代對郵書滯留誤期等事的考核,大致要經過收件者檢舉、都尉府責問和有關部門的調查、彙報等三個程式。一經查明,不僅直接責任者要受處罰,而且還須追究“吏主當坐者”即主管官吏的責任,如下簡:

簡32.十一月郵書留遲不中程各如牒晏等知郵書數留遲為府職不拘校而委任小吏忘為中程甚毋狀方議罰檄到各相與邸校定吏當

55.11,137.6,224.3,55.13,224.14,224.15坐者言須行法

此簡即為對不能绅剃璃行而委任小吏,明知“郵書數留遲”而慌報“中程”的(都尉)府吏晏“議罰”並追究“吏當坐者”責任的文書。

對郵書留遲不中程負有責任者,除向上級部門陳述原因外,還須謝罪並接受處罰,以下三簡即為當事人檢討過失的謝罪書:

簡33.□九謁府定行十三留遲叩頭

E.P.T53:128

簡34. 〼□皆留遲失期職事毋狀罪當叩頭罪〼

E.P.T59:541

簡35.□迫奉書不及以失期毋狀當坐罪當□對郵書失期的處罰,視其情節重而有不同: 264.39

簡36.……坐閏月乙卯官移府行事檄留遲三時九分不以馬行適= =〼為戍卒城倉轉一兩致官會月十五畢 E.P.T59:96

簡37.俱南燧範譚留出入檄適為驛馬運鉼茭廿石致止害燧

E.P.T59:72

簡38.行罰檄到遣燧持食詣官會今當省治臨桐□〼

E.P.F22:65C

此三簡所記,或為驛馬伐茭,或為城倉轉運,或繕治亭燧等,均為罰一定時間的勞役。還有受杖責者:

簡39.候史廣德坐不循行部亭趣諸當所者各如府都吏==舉部精不畢又省官檄書不會會督五十 E.P.T57:108A

簡中候史廣德因嚴重失職,被杖責五十,係數罪並罰。漢簡中還有罰金和奪勞的規定:

簡40.不中程百里罰金半兩過百里至二百里一兩過二百里二兩不中程車一里奪吏主者勞各一二里奪令□各一 E.P.S4.T2:8B

本規定書於居延都尉府就某候官遞公文嚴重失期而責其調查上報的文書背面,當為處理郵書失期所遵循的一般原則,而非臨時的規定,或即秦簡《行書律》所謂“留者以律論之”之類的“律”。

封泥的作用,在於防止洩密和作偽,故在傳遞郵書時要儘可能保證封泥完整,即《論衡•定賢篇》所云“郵人之過書,……封完書不遺”者,“則為善矣”。①如果封泥破損就要受到處罰:

簡41.第十桼甲卒破檄封請闢行罰言狀 E.P.T44:4B

述郵書在傳遞過程中,對有無封印、封泥是否破損或是否已經旁封等均作詳記錄,就是為了明確責任。至於丟失郵件,尚未發現明確的處罰記錄,引第25簡正面所言“所行蒲封一至今不到解何”,就是對丟失郵書的調查詢問。

(二)各級郵驛組織的月報與年報考核

承擔郵驛任務的各級組織除對過往郵書及時登記和遞外,還要將本郵站或本轄區內各郵站的郵書傳遞和驛馬等情況逐月彙總,分別呈報上級部門。這些上報材料稱為“郵書課”“郵書”或“過書”和“驛馬課”。如“臨木燧建始二年二月郵書(E•P•T51:391)、“臨木部建武八年閏月郵書課”(E•P•T20:2)、“甲渠候官河平二年三月郵書□〼”(H227•14)、“不侵部建武六年四月驛馬課”(E•P•F22:640)等,就分別是以燧、部和候官為單位逐月上報的郵書課和驛馬課標題。其正文內容從以下各簡可知其梗概:

簡42.建始二年十二月甲寅朔甲寅臨木候憲敢言之謹移郵書課一編敢言之

E.P.T51:264

簡43.元延四年九月戊寅朔戊寅不侵候□謹移八月郵書課一編敢言之

E.P.T40:147A

□□命第七吏即下晡時起 E.P.T40:147B

————————

①黃暉:《論衡校釋》卷27《定賢》,第1114頁。

簡44.□月郵書課北書一封張披廣地候印詣居延四月癸亥卅以〼 214.12

簡45.北書三封檄板檄各一

其三封板檄張掖太守章詣府檄牛駿印詣張掖大守府牛掾在所九月庚午下晡七分臨木卒副受卅井卒弘鳴時當曲收降卒福界中九十五里定行八時三分□行一時二分 157.14

簡46.書一封居延都尉章詣大守府(以上為第一欄)

三月癸卯鳴時當曲卒受收降卒文甲辰下晡時臨木卒付卅井誠敖北卒參界中九十八里定行十時中程(以上為第二欄) E.P.W:1

以上五簡所記內容雖互不相連,但均為郵書課簡(類似的記錄還可參閱317.27簡),據此可復原郵書課的基本格式。第41和第42簡正面為郵書課正文開頭的書寫語,記某年月(支記)某官(如燧、候等)某某上報某月郵書課一編;第44、45、46三簡均為郵書課正文,記郵書執行方向(如南書、北書等)、質(如詔書、置記、府記、檄、板檄等)、數量、發文者、收文者、各郵站受付時間、該郵書在本轄區內的執行里程、實際用時多少、是否中程(包括留遲與不及行)等。從第45、46二簡所記郵書受付及執行區間來看,均為甲渠候官某月的郵書課,至於候官以上的都尉府是否也逐月上報,目尚難斷言。

郵書課本也是郵書,故需記起發時間及遞者,簡43即為例證。一般在本月初上報一月的郵書課,如簡42、43均為本月初一,內容系由郵書執行記錄整理而成。所不同者,執行記錄是隨時登記,郵書課則是逐月整理,並據郵書受付時間對各區間的郵書執行中程與否作出評價,故多有“界中××裡,定行幾時幾分(有的還寫當行幾時幾分),中程(或不及行、過程、留遲幾時幾分)”等語;而郵書執行記錄則沒有這些內容。如果某月本區間無郵書過往,在月報材料中也要說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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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牘與秦漢郵驛制度研究(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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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榮
型別:無限流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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